天津理工大学介绍信开具程序
天津理工大学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 申请使用说明
一、 根据《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(中央编办发〔2005〕15号),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的使用范围为:
1.刻制印章、办理机动车船牌照;
2.申办有关社会保险事宜;
3.开立银行账户、贷款;
4.申办税务登记、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;
5.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兴办企业,申办有关执照;
6.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;
7.土地、房产登记管理事宜;
8.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、收费许可证,购领收据、发票;
9.法律诉讼、公证事宜;
10.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;
11.申办海关事宜;
12.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出示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的其他事宜。不在使用范围内的事项不予办理。
二、根据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,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主要应用于银行账户管理、税收征管、计划统计、物资调拨、财政拨款、知识产权、车辆管理等方面。不在使用范围内的事项不予办理。
三、学校一般只提供两证副本复印件。
四、如需借用副本原件的要填写《学校公章申请单》,经学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,由校办工作人员陪同使用。
五、两证管理权在学校办公室,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年检和变更事宜。